菸品健康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申請只要三步驟,你辦了沒?(每人都可申請喔)!
全家全年收入未超過120萬(參考值)的話,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可以補助健保費唷!今年6月開始受理申請,申請核准即可補助1年健保費,而且隔年還可以再重新申請。
申請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:
(一)申請人是被保險人,以眷屬身分依附投保的人不能申請。停保的被保險人也不能申請。
(二)申請人健保投保金額低於25,200元。
(三)申請人全家人口(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同一戶籍的(外)祖父母、(外)孫子女、同一戶籍的兄弟姐妹)全年利息收入未達1萬元。
(四)申請人全家人口全年利息和公司股東分配之股利、合作社社員分配之盈餘,合計未達2萬元。
(五)申請人全年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之月平均數(全家每人每月收入)合於下列標準:
1.申請人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未達戶籍所在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,補助1/2保險費。(請參考附表)
2.申請人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達戶籍所在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未達2倍,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.5倍,補助1/4保險費。
按戶籍所在地區最低生活費審查標準表 :
補助額度 |
地區 條件 |
台北市 |
高雄市 |
台北縣 |
台灣省 |
金門縣 連江縣 |
補助自付保險費1/2 |
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。 |
≦17,655 |
<16,964 |
<16,188 |
<14,744 |
<11,100 |
補助自付保險費1/4 |
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未達2倍,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.5倍者。 |
17,655(不含)~ 26,483 |
16,964~22,618(不含) |
16,188~21,584(不含) |
14,744~19,658(不含) |
11,100~14,800(不含) |
「全家人口」除申請人外,包括下列人員:
1.配偶。
2.一親等之直系血親(父母、子女)。
3.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(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)及兄弟姊妹。
下述人口「不列入全家人口」,其收入亦「不列入全年家庭總收入」:
1.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。
2.未共同生活,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(應檢附記載已結婚及無扶養能力之證明)。
3.服兵役或服替代役者。
4.入監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。
5.失蹤,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,達6個月以上者 (應檢附報案未尋獲之證明)
申請很簡單,只要三步驟:
(一)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申請表。(下載申請表)
(二)申請人及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。
(三)申請人之全家人口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3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。(全家人口若屬不同戶籍者,應全部檢附。)
(四)其他證明文件,舉例說明如下:
1.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,應檢附證明文件:
(1)檢附載有結婚記事之戶籍證明文件
(2)無扶養能力之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醫院出具之嚴重傷(病)證明、失業認定證明等。
2.失蹤,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,達6個月以上者:應檢附報案未尋獲之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