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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品健康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申請只要三步驟,你辦了沒?(每人都可申請喔)!

 

全家全年收入未超過120(參考值)的話,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可以補助健保費唷!今年6月開始受理申請,申請核准即可補助1年健保費,而且隔年還可以再重新申請。

申請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:

()申請人是被保險人,以眷屬身分依附投保的人不能申請。停保的被保險人也不能申請。

()申請人健保投保金額低於25,200元。

()申請人全家人口(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同一戶籍的()祖父母、()孫子女、同一戶籍的兄弟姐妹)全年利息收入未達1萬元。

()申請人全家人口全年利息和公司股東分配之股利、合作社社員分配之盈餘,合計未達2萬元。

()申請人全年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之月平均數(全家每人每月收入)合於下列標準:

1.申請人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未達戶籍所在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,補助1/2保險費。(請參考附表)

2.申請人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達戶籍所在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未達2倍,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.5倍,補助1/4保險費。

 

按戶籍所在地區最低生活費審查標準表 :

 

補助額度

       地區

條件

台北市

高雄市

台北縣

台灣省

金門縣

連江縣

補助自付保險費1/2

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。

17,655

16,964

16,188

14,744

11,100

補助自付保險費1/4

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未達2倍,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.5倍者。

17,655(不含)

26,483

16,96422,618(不含)

16,18821,584(不含)

14,74419,658(不含)

11,10014,800(不含)

 

「全家人口」除申請人外,包括下列人員:

1.配偶。

2.一親等之直系血親(父母、子女)

3.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(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)及兄弟姊妹。

 

下述人口「不列入全家人口」,其收入亦「不列入全年家庭總收入」:

1.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。

2.未共同生活,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(應檢附記載已結婚及無扶養能力之證明)

3.服兵役或服替代役者。

4.入監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。

        5.失蹤,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,達6個月以上者 (應檢附報案未尋獲之證明)

 

申請很簡單,只要三步驟:

()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申請表。(下載申請表)

()申請人及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。

()申請人之全家人口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3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。(全家人口若屬不同戶籍者,應全部檢附。)

()其他證明文件,舉例說明如下:

1.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,應檢附證明文件:

(1)檢附載有結婚記事之戶籍證明文件

(2)無扶養能力之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醫院出具之嚴重傷(病)證明、失業認定證明等。

          2.失蹤,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,達6個月以上者:應檢附報案未尋獲之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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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小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